施工许可证中含居住建筑的工程应采用整体联合验收方式,即一次性选择13个验收事项(规划验收、档案验收、工程竣工验收监督、消防验收(或备案)、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监督、房产测绘成果审核、配套停车设施验收7个专项验收事项和供水、排水、燃气、热力、电力、通信6个市政服务事项)开展联合验收。